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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熹家训 :317字,字字珠玑!

时间:2023/2/8 14:00:16 点击:

  核心提示:朱熹(1130.9.15-1200.4.23)字元晦,又字仲晦,号晦庵,晚称晦翁,谥文,世称朱文公。宋朝著名的理学家、思想家、哲学家、教育家、诗人,闽学派的代表人物,儒学集大成者,世尊称为朱子。   ...

  朱熹(1130.9.15-1200.4.23) 字元晦,又字仲晦,号晦庵,晚称晦翁,谥文,世称朱文公。宋朝著名的理学家、思想家、哲学家、教育家、诗人,闽学派的代表人物,儒学集大成者,世尊称为朱子。  

  朱熹是唯一非孔子亲传弟子而享祀孔庙,位列大成殿十二哲者中。朱熹是程颢、程颐的三传弟子李侗的学生,任江西南康、福建漳州知府、浙东巡抚,做官清正有为,振举书院建设。官拜焕章阁侍制兼侍讲,为宋宁宗皇帝讲学。

《朱熹家训》

君之所贵者,仁也。

臣之所贵者,忠也。

父之所贵者,慈也。

子之所贵者,孝也。

兄之所贵者,友也。

弟之所贵者,恭也。

夫之所贵者,和也。

妇之所贵者,柔也。

事师长贵乎礼也,交朋友贵乎信也。

见老者,敬之;见幼者,爱之。

有德者,年虽下于我,我必尊之;

不肖者,年虽高于我,我必远之。

慎勿谈人之短,切莫矜己之长。

仇者以义解之,怨者以直报之,随所遇而安之。

人有小过,含容而忍之;

人有大过,以理而谕之。

勿以善小而不为,勿以恶小而为之。

人有恶,则掩之;人有善,则扬之。

处世无私仇,治家无私法。

勿损人而利己,勿妒贤而嫉能。

勿称忿而报横逆,勿非礼而害物命。

见不义之财勿取,遇合理之事则从。

诗书不可不读,礼义不可不知。

子孙不可不教,童仆不可不恤。

斯文不可不敬,患难不可不扶。

守我之分者,礼也;

听我之命者,天也。

人能如是,天必相之。

此乃日用常行之道,

若衣服之于身体,饮食之于口腹,

不可一日无也,可不慎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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